关于注销河北东方卓越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安全评价乙级资质的公告
河北东方卓越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申请注销安全评价乙级资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和《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》(应急管理部第1号令),同意该公司申请,注销其安全评价乙级资质,现予公告。
请该公司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正、副本原件交(寄)回我厅。
河北省应急管理厅
2019年8月21日